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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可以流动,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可以破产,这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优胜劣汰的表现,也是搞活国有企业的重要条件。企业富余人员的分流和破产企业职工再就业的问题,政府和企业要通过开辟再就业渠道,比如兴办第三产业等办法,尽可能予以妥善解决,而不能简单地把这些人推向社会。还要转变就业观念,建立、完善劳动力市场,形成人员合理流动的机制。同时,加快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抓紧建立和完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制度。这对于深化企业改革,保持社会稳定,顺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
《坚定信心,明确任务,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1995年5月22日、6月26日),《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第1375页
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1997年9月12日),《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第24页
建立城市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是一项带根本性的制度建设。各地都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紧做好这项工作。
《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各项工作》(1997年12月9日),《新时期经济体制改革重要文献选编》下册第1502页
为了建立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必须十分重视和不断加强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社会保障,是一个很重要的经济和社会问题。社会保障的主要作用,是帮助人们降低生活和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增强他们的生活安全感。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健全,这方面的法制是否完备,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必须重视和加强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1998年12月14日),《新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重要文献选编》第353页
必须十分重视和不断加强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实践表明,基本的社会保险活动,都是以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手段来实施的。我们要努力把我们在发展社会保障方面长期积累的成功经验,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同时,要增强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的前瞻性和系统性。
《必须重视和加强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1998年12月14日),《新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重要文献选编》第354页
我们的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的大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这样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社会保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不断把社会保障事业推向前进。当前,我们的建设任务很繁重,各项改革都在深化,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尤为重要。大家一定要把中央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以及一部分遇到困难的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的政策和要求,坚决落实好,切不可疏忽大意。
《必须重视和加强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1998年12月14日),《新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重要文献选编》第354页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顺利推进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的必要条件。继续加强以失业、养老和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扩大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程度。要多方面筹集资金,在企业改革和重组过程中,统筹考虑补充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也要打足预算。当前特别要抓好社会保障资金的落实和养老金的发放,做到制度建设到位,资金到账,保障到人。同时要建立健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保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认真加以落实。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9年11月15日)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适应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明年要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要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从国情出发,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首先保证人们基本生活的需要;二是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兼顾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三是要积极稳妥,注意新老体制的衔接和过渡,避免出现大的波动。当前要做好职工从企业下岗到社会失业保险过渡的工作。在过渡期内,企业再就业中心要继续发挥作用,善始善终。对仍然留在中心的下岗职工,要满腔热情,按时发放基本生活费,引导他们再就业。
《当前经济工作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2000年11月28日),《论“三个代表”》第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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